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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人文學院文化創意與社會行銷碩士學位學程誠徵專任教師公告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一、應徵職稱:專任副教授以上 1 名。
二、應徵資格:
1.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7 條至第 18 條規定之聘任資格。
2.專長領域:學術研究屬下列任一領域者(具執行國科會專題計畫、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或文策院計畫等經驗者優先考慮)
(1)新媒體、數位傳播與網路社群研究。
(2)文化創意產業、數位文化與閱聽人研究。
(3)社會行銷、跨文化傳播與國際傳播。
3.具全英、EMI 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者、國際期刊寫作能力者、具研究計畫撰寫或計畫推動經驗者或具英語授課之能力者尤佳。
4.本學程教師將負責開設本院文化創意與社會行銷碩士學位學程課程、協助通識中心開設數位課程、全英授課、國際招生及外籍生管理等工作。
5.應自新聘當學期起,連續兼任行政職務至少2年,且每學年必須開設至少一門EMI課程。
三、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7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應附文件
1.履歷表乙份(含個人資料、自傳、學經歷、專長領域、近五年學術著作或專業經歷目錄)。 2.最高學歷修課成績單及主要學經歷證書影本各乙份(持國外學經歷證件者,請附駐外單位認證之證明文件,本國人並請檢附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3.需檢附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請於代表著作上標識「代表著作」字樣)及七年內參考著作等各一式 5 份(以上合著者須附合著證明)。其中應至少有一篇文獻收錄於ESI頂尖學術指標資料庫或收錄於 JCR 期刊引證報告,且於當年度公布排名在該學術領域排名Q1(前25%)等級之期刊、THCI或TSSCI第一級之期刊,或本校採認之優良期刊,且排除指導教授後,應名列第一或通訊作者。但有本校教師競爭型員額配置原則第4點所定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校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4.說明可開設之課程。
5.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如獲獎證明、證照、專業工作證明及外語能力證明等)。
備註:應徵者經書面篩選後,視需要邀請來校面談或試教;申請者所送之各項申請資料敬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6.申請人應繳交「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參加遴選前,應完成查核(具結);不配合查核者,不得參加遴選。
五、聯絡資訊
1.地址:54530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人文學院東南亞學系,信封敬請註明「應徵人文學院文化創意與社會行銷碩士學位學程專任教師─應徵者姓名」。
2.任何問題請洽 049-2910960 分機 2566 張小姐,E-mail:chihychang@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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