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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休新制宣導專區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發佈者 : 洪上茗約用助理員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112年1月1日施行。為使本校同仁瞭解勤休新制相關規定,特製此專區,以供查閱。

一、相關法規

二、相關宣導

113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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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課程類別:當前政府重大政策(課程類別代碼 501)
  • 課程名稱: 113 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實務案例

本校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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