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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約用人員、行政雇員及專案行政人員9月至12月平時及年終考核,請於114年11月25日(二)前將員工服務與創新評核表、年終考核紀錄表彙整密送人事室,未依限送件不予辦理榮譽公假獎勵。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發佈者 : 黄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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